燃煤锅炉改造将实行新机制
风机
注册会员 - 会员专区 - 帮助中心 - English - 繁 体 版
首 页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公司库 专项商机 信息中心 展览会议
商人 商情 商务
高级搜索 热门关键词
您当前位置: 中国风机行业网首页 >> 商业资讯 >> 国内动态资讯 >> 查看资讯信息  

燃煤锅炉改造将实行新机制

(时间:2007-9-4 9:56:23 共有 人次浏览)
2007年中央财政将安排7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。同时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节能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,财政将给予奖励,奖励标准为每形成1吨标煤节约能力,东部奖励200元,中西部奖励250元。 


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的《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,实行“以奖代补”新机制,按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励,多节能,多奖励。 

据介绍,2007年中央财政将安排7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。财政部有关人士透露,为保证《办法》全面顺利实施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制定一系列基础性制度,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节能新机制。 

这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:燃煤工业锅炉(窑炉)改造工程;区域热电联产工程;余热余压利用工程;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;电机系统节能工程;能量系统优化工程;建筑节能工程;绿色照明工程;政府机构节能工程;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。


我要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编辑: 信息中心】 【关闭窗口
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风机行业网证实,仅供您参考。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打印 打印该页
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

发表评论

最新资讯

热门资讯





中国风机行业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 - 2006 cnbes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| 客服:QQ5334130